经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招标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01-(50)-230 | 宗地总面积: | 2665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新西街南侧、团结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2818BA0001 | 场地平整:能随时入场作业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 | 起始价: | 1839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宗地编号: | 01-(50)-231 | 宗地总面积: | 30958.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安西街北侧、团结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2518BA0001 | 场地平整:能随时入场作业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 | 起始价: | 2138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宗地编号: | 01-(50)-232 | 宗地总面积: | 45429.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安西街北侧、大香线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0118BB0006 | 场地平整:能随时入场作业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 | 起始价: | 31365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宗地编号: | 01-(50)-233 | 宗地总面积: | 23773.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香线东侧、北新西街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100718BA0001 | 场地平整:能随时入场作业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 | 起始价: | 16415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宗地编号: | 01-(50)-234 | 宗地总面积: | 26832.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新西街北侧、团结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7118BA0001 | 场地平整:能随时入场作业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 | 起始价: | 18540万元 | 加价幅度: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主让文件《招标出让须知》另有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针对本项目的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7日 至 2018年02月05日 到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7日 至 2018年02月05日 到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6日0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2月06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2018年01月17日 至 2018年02月06日 在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2018年02月06日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投标申请人可对出让宗地自行现场踏勘。 (2)本公告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宗地范围内的附着物(如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 (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5)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霍磊、董世卓 联系电话:15901573712、13821172454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