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淮河沿岸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工作,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先保障行蓄洪区用地指标,对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允许行蓄洪区所在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照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所得收益与居民迁建补助资金整合用于行蓄洪区内居民搬迁安置建设。
《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开展行蓄洪区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试点,制定相关奖励扶持办法。对居民迁建安置点建设,要根据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规模和布局,科学选择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安置点。同时明确,迁建规划与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任务,逐步将区内需搬迁人口迁至安全地区。迁建居民可采取居民自建、联建、政府统建和进城购房等多种方式安置。迁建居民进城购房户除享受居民迁建补助外,同等享受其他退宅农民购房奖励政策,并可将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发放给进城购房户。
《意见》强调,要加强沟通协调、调度督查等工作,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