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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定方案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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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部内各司局
 
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的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等工作;监督管理部政务大厅。联系电话:66558041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正局级)。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是国家土地总督察的办事机构,负责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具体实施和土地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 联系电话:66558599
政策法规司
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协调部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联系电话:66558545
调控和监测司
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综合统计和部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和组织部内有关综合研究工作。联系电话:66558022
规划司
编制实施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编制管理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管理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联系电话:66558132
财务司
负责部门预算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有关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承担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联系电话:66558151
耕地保护司
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承办报国务院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工作。联系电话:66558537
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
拟订地籍管理办法;拟订不动产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办法并监督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会同林业部门负责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会同海洋部门负责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发证;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拟订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标准规范和全国土地调查、监测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联系电话:66558222
土地利用管理司
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拟订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联系电话:66558239
地质勘查司(矿产勘查办公室)
组织矿产资源、海洋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承担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评估考试和督促检查;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地质勘查资质;组织拟订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承担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以及对外合作区块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联系电话:66558389
矿产开发管理司
承担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划定国家规划矿区,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联系电话:66558255
矿产资源储量司
拟订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除外)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联系电话:66558294
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联系电话:66558310
执法监察局
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联系电话:66558336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组织制定并管理国土资源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管理工作;编制国土资源国际合作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和参与开发的工作;承担对外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合作交流。联系电话:66558404
人事司
承办机关、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事项;按规定承办协助地方管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承担人才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联系电话:66558512
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方式:66558535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部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方式:66558477
国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
负责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局
负责对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宁波市和厦门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沈阳局
负责对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大连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南京局
负责对江苏省、安徽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济南局
负责对山东省、河南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广州局
负责对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武汉局
负责对湖北省、湖南省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成都局
负责对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西安局
负责对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部属事业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
天津地调中心
承担国家基础性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承担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开展华北地区地质调查综合研究和部署研究;开展地质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华北地区地质调查资料信息的接收、保管和服务;承担有关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和监管工作;开展地质调查实验测试、信息化建设,负责技术装备管理工作;开展科技开发、技术服务;承担中国地质调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阳地调中心
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及相关综合研究工作;开展东北地区地质调查工作部署研究;承担东北地区公益性地质成果资料信息的接收、保管和服务;承担东北地区有关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
主要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华东地区地质调查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承担华东地区地质调查资料信息的接收、保管和服务工作;受委托承担华东地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监理工作。
武汉地调中心
主要承担中南地区地质调查及相关综合研究工作,承担中南地区地质调查资料信息的接收、保管和社会服务工作,承担中南地区国家地质项目的管理和监管工作。工作区域主要包括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中心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地质灾害评价治理、岩矿测试分析等业务在国内外均享有一定的声誉;在地层古生物、同位素地质、花岗岩地质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科学积累。是一个集大区项目管理、地质调查与科学研究及地质技术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地质事业单位。
成都地调中心
履行中国地质调查局赋予的管理、协调与监督西南地区地质调查工作,收集与管理西南地区地质调查信息资料等职能;承担全国或区域的公益性、基础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展大区综合地质调查研究工作,解决区域性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的重大地球科学技术问题。
西安调查中心
主要承担西北地区地质调查及相关综合研究工作;承担西北地区地质调查资料信息的接收、保管和服务;承担西北地区国家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受委托承担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监理工作。设有“国土资源部西北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和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北地质资料馆”,面向社会公众服务。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以海洋区域地质调查研究为基础,以海洋矿产资源(油气、水合物及固体矿产)、海岸带及近海海域海洋环境地质调查研究为重点,以中国管辖海域为主要工作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并重的海洋地质科学研究单位。
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承担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调查和相关技术研究、应用与推广工作。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是直属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多学科、多功能海洋地质调查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国家基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的海洋地质调查研究工作。
水文地质环境地调中心
主要承担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及相关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
发展研究中心
承担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方向、发展战略、境外地质工作规划和部署研究,负责全国地质资料接收、保管和服务,承担地质调查信息化建设工作。接受上级委托,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等有关重大专项进行技术支撑。
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承担国家重要实物地质资料采集、管理、开发研究和利用,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与业务技术支撑,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此外还承担区域地质调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实验测试和海平面检测研究等工作。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承担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承担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信息化建设与服务。
中国地质图书馆
主要承担地学文献的收藏、加工和开发工作,开展相关研究和信息化建设,向社会提供地学文献信息服务。
中国地质科学院
主要任务是通过创新研究,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地质科学技术问题,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决策依据;为国土资源部参与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参谋和咨询;为地质调查和找矿突破提供科技支撑,培养高级地质科技人才,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攀登地球科学高峰。
机关服务局
是承担部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
油气中心
是进行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为政府调查、决策和宏观调控与管理油气资源提供咨询服务的国土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
咨询研究中心
是国土资源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为国土资源部提供决策研究服务,对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提供咨询服务。
信息中心
负责土地、矿产、海洋资源基础信息和资源利用情况、变化趋势动态数据的收集、技术处理及预测分析,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支持和管理支持,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主要从事国土资源信息化、信息研究与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金土工程办公室)的工作。承担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统计和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承担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的工作。
财务审核中心
主要从事经济责任审计、财务会计相关事务工作。
宣教中心
开展国土资源宣传工作,为部组织开展的新闻宣传活动提供服务;开展一年一度的“世界地球日”和“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国土资源文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从事国土资源影视、文艺、文化以及音像、宣传画、宣传图片、宣传画册等宣传品的制作、发行、展览活动等文化产业开发工作;参与部有关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和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宣传理论的研究工作;承担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评审中心
是国土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1999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
人力中心
承担国土资源人才资源、国土资源扶贫、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活动、绩效管理评估、干部教育培训、援疆援藏援青、外事服务、评比表彰、干部(含公务员)选拔任用考试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
宝石中心
是一个从事珠宝玉石的鉴定、科研、教学、评估、媒体宣传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国家事业性单位。
整治中心
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院
开展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资源战略、规划管理、产权市场、环境经济、产业经济、预算价格、标准体系、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经济理论与管理方法研究,建立国土资源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体系,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及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提供科学决策支撑。
规划院
是经国务院1986年批准,于1987年成立的直属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下设科技处、土地资源调查所、规划所、实验室、地籍所、地价所、土地遥感所、地政研究中心、土地信息工程所、外事办等部门。
中国大地出版社
是由地质出版社和中国大地出版社合并重组,国土资源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出版单位。
国土资源报社
是国土资源部直属新闻事业单位,肩负着国土资源新闻宣传任务。
博物馆
创建于1916年,在与中国现代科学同步发端、发展的历程中,积淀了丰厚的自然精华和文化遗存,以典藏系统、成果丰硕、陈列精美称雄于亚洲同类博物馆,并在世界范围内享有盛誉。
不动产登记中心
是国土资源部从事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属和不动产市场监测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与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的国土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
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
受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委托,负责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中国矿业报社
是国土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矿业报》由国土资源部主管,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办,是国家级行业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