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科学技术和国际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 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组织制定并管理国土资源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管理工作;编制国土资源国际合作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和参与开发的工作;承担对外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合作交流。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和国际合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和有关的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年度计划。
(三)负责编制国土资源标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制定相应技术标准;负责部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认定和计量认证工作。
(四)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及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府间和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签定部门间、政府间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相关国际组织、机构的合作和交流。
(六)开展矿产资源对外交流合作研究,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协调矿业领域国际合作。
(七)负责审批、管理派出和接待项目、在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组织开展重大国际合作项目。
(八)承担对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合作交流;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九)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20人。其中司长1名,副司长2名,处长4名,副处长4名,其他工作人员9名。
三、内设机构
司内共设4个处,分别是:
(一)科技计划处
负责编制国土资源标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制定相应技术标准;负责部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认定和计量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年度计划;负责科技人才培养工作;管理重点实验室以及野外观测基地;组织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及规划编制。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二)科技发展处
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和有关的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参与组织实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年度计划;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组织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及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三)外事综合处
负责司内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宣传、档案、保密等行政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对外交流合作研究,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组织协调矿业领域国际合作;负责管理对台港澳交流事务;组织管理出国培训工作;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四)国际合作处
开展国际合作战略研究,制定国际合作规划、计划和政策;签定部门间、政府间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相关国际组织、机构的合作和交流;审批、管理派出和接待项目、在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组织开展重大国际合作项目;负责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四、联系电话:6655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