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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任务: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原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集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地区项目管理为一体的全国六大区域综合性地质调查机构之一,是直属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任务是: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及相关综合研究工作;开展东北地区地质调查工作部署研究;承担东北地区公益性地质成果资料信息的接收、保管和服务;承担东北地区有关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

  单位历史沿革: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是直属国土资源部,受中国地质调查局直接领导的科研单位,始建于1962年,坐落于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与宁山路交汇路口处,其前身为“地质部东北地质科学研究所”。1978年,国家地质总局为了加强领导和便于大区研究所跨省区工作,将所更名为“国家地质总局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1989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地质矿产部将该所更名为“地质矿产部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直属地质矿产部,受中国地质科学院直接领导。1999年7月,国土资源部(181号文)进行地质调查与地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将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划归中国地质调查局;后经中编办 [2000]76号文批准,更名为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2002年12月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将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调整为东北大区地质调查中心。2003年7月,经中国地质调查局决定,成立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06年11月2日,中编办下发中央编办复字〔2006〕131号文件,同意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更名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加挂“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牌子。

  单位规模:中央编制办批准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编制为275人。

  主要成果:四十多年来,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开展了大量有关东北跨省区区域地质调查与研究工作,在贵金属矿产地质研究方面承担完成了国家和地质矿产部的一系列重要攻关课题。从具体矿床的找矿研究、片区性矿产资源评价到组织实施全国性金、银矿产的区域成矿规律研究,还开展了铁、铜、铬、磷、硼等矿产以及水文地质、地震地质、核电稳定性评价等方面专题研究,培养和造就了一批熟悉东北地区地质问题和我国贵金属地质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及学科带头人,形成了学科群体优势。单位两次被全国黄金地质工作会议授予“全国黄金地质科研先进单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先后与俄罗斯、朝鲜、蒙古、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地区)的地学教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科技合作关系。出版学术刊物,并与国内、外120多个地学科研、教学机构进行交换,享有较高知名度。完成各类地质调查和科研项目288项,提交各类研究报告270余份,出版专著54部,发表科技论文1011余篇,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97项,其中,全国自然科学一等奖6 项,地矿部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40项,四等奖29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4项。

  目前,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积极承担和组织实施国家在东北地区的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和组织实施松嫩平原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调查评价工作;承担东北经济区基础地质调查及数据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