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海域使用金管理
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严格按程序开展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查,实现了海域国有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4.1 海域使用金征收
2013年,全国征收海域使用金1 089 241.12万元。其中,缴入中央国库326 772.33万元,缴入地方国库762 468.79万元。
各用海类型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为:渔业用海65 504.97万元,工业用海314 295.07万元,交通运输用海322 040.82万元,旅游娱乐用海149 171.00万元,海底工程用海4 802.18万元,排污倾倒用海458.94万元,造地工程用海218 873.22万元,特殊用海11 858.72万元,其它用海2 236.20万元。
2013年全国各用海类型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百分比
各用海方式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为:填海造地952 258.34万元,构筑物44 652.52万元,围海17 541.03万元,开放式43 693.35万元,其它方式31 095.88万元。
2013年全国各用海方式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百分比
4.2 海域使用金减免
2013年,全国减免海域使用金26 914.83万元。各用海类型海域使用金减免金额为:渔业用海3 508.11万元,工业用海8 841.65万元,交通运输用海12 777.64万元,旅游娱乐用海37.46万元,海底工程用海10.15万元,排污倾倒用海18.88万元,造地工程用海967.62万元,特殊用海753.32万元。
5 围填海管理
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规范了审批流程,加大了审查力度,切实加强围填海管理。
5.1 围填海计划管理
2013年,认真落实国家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合理安排围填海计划指标,全年共安排了建设用围填海计划指标18 382.47公顷,农业用围填海计划指标1 607.32公顷,优先保障了国家重点基础设施、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和民生领域项目,围填海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优化围填海计划管理台帐管理,实现了中央及地方围填海计划指标下达、安排和核减的动态监管。
5.2 围填海项目管理
加大围填海项目占用海岸线的审查力度,保护和节约利用海岸线资源。2013年,批准围填海项目377个,确权围填海面积13 169.54公顷。
6 海底电缆管道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管理,逐步建立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和海域使用许可程序的有效衔接机制,优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2013年,批准了国际性海底光缆路由调查3项。
组织开展了全国海底电缆管道海域使用管理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海底电缆管道项目路由调查、铺设施工许可和海域使用许可办理情况,查找了海底电缆管理海域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用海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7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
2013年,财政部批准了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项目1个,安排补助资金3 000万元。自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启动以来,国家累计批准了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74个,中央财政累计补助资金达16.75亿元。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效果初步显现。北戴河海域综合整治与海洋国家保障工程首个通过了国家海洋局组织的竣工验收。
8 海域动态监视监测
深化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不断完善了海洋综合管控体系。
8.1 卫星遥感监测
2013年,完成了2次全海域30米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对近岸海域开展了1次2.5米分辨率高精度卫星遥感监测。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了海域使用疑点疑区47个。
8.2 航空遥感监测
各海区航空支队完成了近岸约2.7万平方千米重点海域的航空遥感监测。
大力推进辽宁、江苏和海南省国家级海域无人机遥感监视监测基地建设,购置了无人机6架。利用无人机对大连、盘锦、营口、舟山、东营、烟台、汕头、南通等重点海域开展了监视监测130余架次,作业面积约400平方千米。
8.3 现场监视监测
组织省级、市级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开展了重点项目用海现场监测,监测重点用海项目566个,监测海域面积451.40平方千米。
推进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集成,在三沙市永兴岛建设了远程视频监控,利用沿海各地远程视频监控对重点海域和重点项目进行了全方位、全天候的实时监控。
8.4 系统运行管理
组织拟订了《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海域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技术规程》等9项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
举办了2期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培训班,培训技术人员200余人。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启用公文传输子系统,利用系统专网实现便捷的收文、发文,提升了海域管理电子政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