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宁夏国土资源厅定于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受理2017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30号、第31号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出现申报材料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请单位于2017年10月23日前将资质申报材料(纸质版及光盘一式2份)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银川市文化西街108号,邮编:750001)。
三、有关资料下载
资质申请表、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宁夏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首页>资质认证)下载。
网址:http:∥www.nxgtt.gov.cn/
四、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曾鸣(0951)5033984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
白苗(0951)6982628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