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促进不动产登记人员融合,强化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加强不动产登记特色文化建设,为不动产登记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服务、便民利民。
《通知》强调,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队伍管理,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团结务实、廉洁高效、为民服务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队伍,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组织保障,是确保不动产登记制度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加强人员融合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产权保护意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通知》要求,实现划转人员有效融合,积极拓宽综合保障渠道,增强“归属感”,做到划转人员业务水平有提升,薪酬福利有保障,晋升发展有空间。一是充分发挥划转人员专业技术优势。将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通过合理的专业搭配配置到不动产登记重要岗位上。安排骨干力量牵头组织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创造条件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划转人员的全面发展。二是切实保障划转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创新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收入分配应重点向业务骨干和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三是积极拓宽划转人员的晋升渠道。要根据相应的技术类型、岗位特点统筹谋划,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
《通知》要求,全面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和培训,做到管理有抓手、考评有标准、培训有计划、待遇有保障、风险有管控。一是创新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增强服务群众的政治意识。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不受损。二是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机制,提高维护群众利益的法治意识。建立健全科学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容错、纠错机制。三是全面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登记人员的业务能力。各地应结合部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常态化和多元化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机制。四是突出廉政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树立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各地应动态分析梳理不动产登记各工作环节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强化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保密教育,有效防范不动产权利人登记信息泄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