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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启动
2017-09-14 | 作者: 张 晏 |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分享到

  记者近日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国土资源部近期将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旨在总结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经验做法,探索窗口建设新机制,促进窗口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部办公厅就创建活动印发通知明确,此次创建活动的对象是全国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单位。各地应当按照《“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的建设标准,全面规范建设登记窗口,切实做到人员划转、资料移交、数据整合、流程再造、窗口设置和平台建设全面到位,在此基础上,以一个对外提供登记服务的办公场所为单位申报“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所辖各市县开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并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初选审查,按照《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权重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排序,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部推荐申报“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按照部统一部署,对各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部批准后确定“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名单,在全国范围内通报表扬。

  据悉,《指标体系》分为基础项和加分项,权重分别为100分和20分,基础项包括:窗口设置、便民服务、咨询引导、受理申请、业务办理、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理7个方面,加分项主要从创新便民利民的举措上予以考虑设置。

  原则上基础项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窗口单位,具有申报资格。另外,还设立了一票否决项,凡今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泄密事件、重大登记错误、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严重负面新闻的地区,不得推荐。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要求、推动不动产登记规范完善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示范窗口创建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要在完成各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促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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