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共享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7﹞73号)相关要求,自2017年12月15日起,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九原区房管所、东河区房管所和包钢产权处对接开展房屋登记电子数据与纸质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截止2018年1月2日,房屋登记电子数据已全部完成移交,其中,市房管局产权处移交电子数据1129819条;东河区房管所移交电子数据163825条;包钢产权处移交电子数据256751条;九原区房管所移交电子数据43993条;共计接收房屋登记数据1594388条,上述数据已交予苍穹公司开展分析整理工作。
通过积极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协调沟通,就房屋登记纸质档案移交时间、方案等事项达成共识。截至目前,中心已从市房管局档案库接收各类档案量约3万余册;九原区房管所待移交纸质档案约5万册、东河区房管所待移交纸质档案约17万册、包钢产权处待移交纸质档案约16万册。经多次沟通,上述三个部门同意将房屋登记纸质档案整库移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移交共享,目前正在进行核对清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