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
根据《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相关规定和国土资厅发〔2017〕4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及时报送数据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要抓紧部署2017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统计表》总体要求,及时组织本辖区内矿山底数调整及企业填报数据,确保工作进度和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于2月28日前完成网上直报工作。
二、 认真做好数据分析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年报分析,说明数据变化情况,以文件形式报送2016年度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附表,具体表式见附件,于3月10日前报送至省厅,数据报送渠道通过QQ群或者发送至邮箱jxgttkgc@163.com。
三、 进一步加强对煤、铁矿产开发统计数据的审查
矿山企业数、矿石产量要与本地区采矿权数据库中的采矿权数、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产能作比较核对,如有差异要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为确保按时完成统计工作,请各地区要尽快完成数据汇总、核实及上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会审。
联系人:胡苏 电话:0791-86717126。
附件:2017年度 (区、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