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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省国土资源厅办公楼及附属楼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包
2017-10-24 | 来源: 安徽省国土厅 分享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8-2020年省国土资源厅办公楼及附属楼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FACZ1937

  项目分包(标段):第1包:物业管理

  财政编号:RWHF2017-0735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10月23日

 

  第1包物业管理: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明光路4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贰拾伍万贰仟玖佰零叁元肆角叁分(¥2252903.43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2018-2020年省国土资源厅办公楼及附属楼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采购第1包:物业管理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聂爱军,梁惠,刘庆梅,崔敏,齐红,王刚,邹玉平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19号

  联系人:王刚

  联系方式:0551-62553027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刘丹 联系电话:0551-66223728、66223645

  公告期限: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4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2018-2020年省国土资源厅办公楼及附属楼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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